崗位職責:
1.組織或參與擬定安環制度、操作規程、臺賬文件和管理體系并進行適用性確認;
2.組織或參與安環教育培訓、應急演練;
3.組織開展危險源/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工作并制定控制措施;
4.組織檢查公司的安環生產狀況,及時排查安環隱患,督促落實隱患落實閉環管控;
5.填報、更新各類安環平臺;
6.“三廢”及其設施的監督管理;
7.對接政府部門、集團檢查并落實整改回復及領導安排的工作。
專業技術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理工科類專業,具有安全工程類、環境工程、化工類、土木類、機械類專業優先。
2.熟悉國家各項安全、環保法律法規,熟悉工程施工、生產現場等安環工作流程、安環操作規范和安環管理的程序,能夠及時發現安環隱患并給予糾正;
3.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類或消防類職業培訓資格證、安全類或環保類專業技術職稱的優先考慮。
4.肯學習,有耐力,原則性強。
5.具有垃圾焚燒、危廢焚燒、活性炭生產等相關企業工作經驗,且至少熟悉安全、環保、消防三者中任意兩者的日常工作內容的人員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