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大力發展責任保險”的要求,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十部委共同支持,歷時十年組建了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安責任保險)。2007年9月29日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開業,總部設在北京,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4.2億元。
長安責任保險作為我國第一家專業責任保險公司,經營范圍除一般性的財產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險種,主要以責任保險為特色,并通過對高技術含量的責任保險產品創新與開發,拓展責任保險覆蓋的領域,發揮責任保險的社會保障功能。
公司開業以來至2011年底,共實現保費收入49.25億元,為社會承擔風險金額超過11700億元,利潤8023.11萬元,創造了在第二個完整經營年度即實現盈利的較好業績。根據各財險公司2010年度信息披露數據統計,按綜合成本率和利潤率排名,在35家財險公司中長安責任保險排名第八,在2006年以來新成立的11家產險公司中長安責任保險排名第一。2011年8月18日,《中國保險報》等媒體刊登了中央財經大學發布的《中國財產險公司競爭力評價研究報告》,長安責任保險在全國41家中資和外資產險公司中經營能力排名第五,盈利能力排名第八,綜合競爭力排名第十一。
公司秉承“忠誠、專業、創新、進取”的核心價值觀,弘揚“專業、專長、專家、專誠、專攻、專注”之精神,以勇擔責任、服務社會為己任,致力為民眾和社會提供獨具特色、滿足個性、品質高端的保險保障和服務。公司倡導海納百川、和諧奮進的企業文化,關注社會,關注民生,關注員工,追求卓越,致力將公司建設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專業責任保險公司。
長安責任保險的設立,體現了政府和社會對推動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重視和期待。長安責任保險將牢記使命,大膽嘗試,勇于創新,努力為推進我國責任保險事業的發展,建立市場化的災害與事故補償機制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