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行一級巡檢行政上受班長領導,運行操作上受班長、副值領導,值班期間負責所轄設備的監視、操作及巡回檢查工作,確保機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運行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措施。
3.按規定認真填寫各種記錄、報表,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分析處理并匯報班長、副職。
4.按規定對所轄設備進行全面巡檢,發現設備缺陷及時匯報班長或副職,在缺陷消除前應加強監視,在不影響人身及設備損壞的情況下盡可能維持設備的正常運行。
5.完成部分輔機的定期切換及試驗工作,嚴格執行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度。
6.操作任務結束后,及時向發令人匯報操作結果。
7.設備運行中發生異常和事故時在班長、主值的指揮下迅速、果斷、正確處理事故,聽從統一指揮,不得擅自操作。
8.對管轄區域發生的各種異常、障礙、事故,根據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9.嚴格執行操作票制度,尤其是唱票、復誦制度,確保人身安全。
10.認真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勞動競賽,不斷提高運行操作水平。
11.積極參加班組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不斷提高業務素屆和安全意識。
原標題:《運行巡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