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處理公司訴訟、仲裁及執行案件,代表公司參加庭審,擬寫訴狀、答辯狀、代理詞等法律文書,出庭/應訴,跟進和解、調解、執行等相關事宜;
2. 負責訴訟仲裁案件財產保全的處理,協調各方處理應訴案件的解凍解封等相關工作;
3. 負責梳理項目情況和工程資料,做好證據收集和證據保全,協調和調取證據原件,結案后做好案卷歸檔等工作;
4. 分析案件情況,確定訴訟仲裁案件的處理方案,監督、指導公司集團各區域、各級子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工作,減少公司損失;
5. 結合業務案例、訴訟經驗進行相關風險培訓。
任職要求:
1. 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 八年以上律所、地產或園林公司、上市公司法務工作經驗優先。
3. 熟悉園林工程建設、PPP、EPC等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熟悉上市公司及國資監管要求,學習能力好。
4. 正直、認真、嚴謹,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及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操守。
5. 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邏輯思維嚴謹,具有較好的溝通能力和團隊精神,在訴訟工作中能獨擋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