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定期巡查項目樓盤之日常維修事務,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電、空調、排污、排水、土建、消防系統、電梯及扶手梯等;
2. 安排、協調、處理監督及檢查項目維修部的各項日常工作,包括設施設備的巡視記錄、維護保養、維修等各項工作;
3. 定期檢查公共設備設施,并做記錄及以書面向上級匯報;
4. 與其他部門合作,處理緊急突發事件;
5. 制定維修保養計劃書,并監督維修人員或承包商執行計劃;
6. 起草并負責執行監督一切有關外判工程之技術要求、工程合約及查核承辦商之報價及數據;
7. 負責維修相關承判商管理和協調,參與維修各項外判工作完工后各項測試并簽收維修或改善工項;
8. 負責提供所管轄樓盤之維修部分的預算編制和相應部分的決算控制;
9. 負責維修部員工的管理和培訓工作,為員工制定其職業發展計劃;
10. 負責監督人員及設施設備的證照辦理以滿足物業正常運作;
11. 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保持良好關系;
12. 對接發展商的保修工作和項目查驗接收工作
13. 完成上司指派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