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依據經審批簽字的《付款申請單》、《費用報銷單》等,統計請款明細表;
2.請款資金到賬后,準確使用對應賬戶進行付款,并對已付款項加蓋現金/銀行付訖章;
3.根據當日資金收付款項登記現金、銀行日記賬(分賬戶登記,按收支項匯總),每日下班前報送各賬戶收支及余額;
4.現金、銀行日記賬須每日與銀行流水核對,每日報送各賬戶余額,做到日清月結,月末未達賬項須編制余額調節表;
5.根據業務部門提出的開票請求,完成開票;
6.負責銀行對賬、回單打印、新開賬戶的辦理等與銀行相關的業務;
7.建立經營類合同臺賬并及時登記;
8.分類整理和保管各項經營類合同,應對各類合同進行編號和歸檔,以方便隨時查閱;
9.分賬戶每月度整理收付款原始憑證(申請單、報銷單、發票、回單、收據等)并交予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