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銀行風險資產的清收處置;
2.負責與法院等司法機關的聯系協調,推進案件司法訴訟及執行;
3.負責不良貸款檔案的整理及移交;
4.負責不良貸款核銷工作。
崗位要求:
1.基本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好職業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無過往不良行為記錄;工作踏實肯干,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有效執行力,具備較強的學習、溝通、協調和抗壓能力;
2.教育水平: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38周歲及以下;
4.經驗要求: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取得律師執業證書者優先);具有3年及以上金融行業信貸業務、風險管理、法律訴訟事務相關工作經驗;
5.考核要求:原單位上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同等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