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背景與專業資質
大專及以上學歷,藝術設計、燈光設計、電氣工程、舞臺美術等相關專業優先。 特別優秀者可放寬學歷限制,但需具備豐富的實操經驗。
持有“燈光技師資格證書”或“演藝燈光工程師”證書者優先。
二、專業技能與實操經驗
1. 燈光設計與場景適配能力
需根據文旅項目的主題(如武俠、科幻、歷史等)設計燈光效果,結合場景氛圍調整色光、亮度、角度等,營造沉浸式體驗。
能獨立完成燈位圖、效果圖繪制,并熟悉主流燈光控制臺(如grandMA系列)的編程與操作。
2. 設備操作與維護
熟練掌握燈光設備的安裝、調試、維護,包括燈具清潔、線路檢修、故障排查等日常操作。
熟悉大型文旅項目常用的特殊燈具(如激光燈、投影燈)及互動燈光系統的應用。
熟悉多媒體技術(如投影映射、LED屏聯動)或智能控制系統(如DMX512協議)。
3. 應急處理能力
需在演出中實時調整燈光效果,應對突發狀況(如設備故障、劇情臨時調整等),確保演出連續性。
三、工作經驗要求
1. 從業年限
3年以上舞臺燈光或文旅演藝項目經驗,有主題樂園、實景演出、互動劇目經驗者優先。
2. 項目案例
需提供過往參與的燈光設計案例,尤其是文旅類項目(如劇場演出、景區實景劇等)。
四、綜合素質與軟技能
1. 團隊協作與溝通能力
需與導演、音效師、演員等多部門緊密配合,理解演出整體需求并協調燈光方案。
2. 藝術審美與創新能力
需具備較高的藝術鑒賞力,能將燈光設計與劇情、音樂、舞美等元素融合,提升演出感染力。
3. 抗壓能力與適應性
適應高強度工作節奏(如夜間彩排、節假日演出高峰),需接受彈性排班。
注:項目在崇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