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對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其隨時處于良好狀態;
2、 對責任區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或不安全行為,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按相關程序報告;
3、 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和應急防事故演練;
4、 負責消防控制室的值守,負責應急狀態下的處置和聯系;
5、 負責現場檢維修作業的安全監護;對施工作業的各項措施檢查,確認到位;
任職要求:
1、年齡在18至40周歲,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志愿為消防事業工作,具有適應全天候參與執勤、訓練的身體素質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2、退役軍人、消防部隊退役軍人優先錄用。
3、持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2、A2以上或者部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B、A人員優先錄取(能駕駛消防車)。
4. 無其他不適合從事滅火救援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