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小區交通和車輛停放管理、小區秩序滿意度,項目安委辦工作開展;
2、掌握小區內治安、消防等重點部位,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跟進整改;
3、秩序、環境專業例行事務工作標準檢查,結合秩序維護工作特點,制定秩序維護崗位實施細則,定期簽閱下屬工作臺帳,并監督落實;
4、負責處理業主對秩序維護部的投訴,制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及時處理上報城市公司安全秩序專業線;
5、落實年度、月度安全工作、周夜查工作,培訓計劃,組織月度安全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培訓和考核;
6、組織項目月度安全管理會議、月度供方評估會議并形成紀要報告存檔,完成城市公司安全底線指標;
7、負責與轄區政府職能部門對接,處理相關治安、消防等問題,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
8、負責組織對綠化保潔供方現場工作的監督;
9、負責審核環境供方服務質量的評估及定期回訪工作;
10、負責專業體系在項目宣傳、培訓與監督執行;
11、負責制定年度保潔、綠化方案,組織環境容貌的改善工作;
12、對客戶意見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制定針對性環境、綠化改進措施并實施;
13、發現并及時協調、處理項目內有關環境方面的事務;
14、負責編制項目綠化保潔相關預算工作,編制可行性的項目環境專業滿意度提升計劃,并跟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