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工程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管理監理機構的日常工作;
3.審查分包單位的資質,并提出審查意見;
4.檢查和監督監理人員的工作,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可進行監理人員調配,對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應調換其工作;
5.主持工程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監理機構的文件和指令;
6.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7.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8.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9.主持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10.協調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11.組織編寫并簽發工程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12.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工程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工程監理資料。
任職要求:
1.具備10年及以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工程管理經驗;
2.曾主持過中大型及以上的監理項目,擔任過房建總監經驗的優先選用(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
3.中級職稱及以上,持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有多項國家注冊資格證書優先;
4.土木工程、工民建、給排水、機電設備安裝、電氣等相關專業;
5.年齡35-50歲左右,特別優秀者年齡可放寬,有較好的組織協調溝通能力,能全面掌握項目現場的運營管理,具備超前預判能力,對可能存在的施工安全、質量及成本實施風險有足夠的預判能力,對參建各方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針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相關技術、管理難題,及時提出處置建議,并能引導各方及時化解風險,確保項目如期順利完成既定的各項開發目標;
6.中共黨員優先。
職位福利:定期體檢、高溫補貼、節日福利、績效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