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資格:
1.年齡35歲以下,身高172cm以上;
2.作戰部隊(陸軍)或武警部隊指揮崗位軍士或偵察特戰崗位軍士;
3.部隊服役5年以上(下士以上軍銜),擔任過副班長以上職務,經過預提士官教導隊集訓;
4.熟練掌握“四會”教學,具備“示教”能力;
5.具備行政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心理疏導常識;
6.有物業從業經驗者優先。
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部員工的日常軍事化訓練,同時執行秩序管理中心對項目部秩序工作的日常督導和檢查工作;
2.根據秩序管理中心的計劃與安排,定期參加公司組織的軍事訓練與培訓,參與對外的拓展訓練及其它外拓任務;
3.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管轄區域保安員的班次安排及考勤管理;
4.協助項目負責人監督、檢查保安員的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園區內消防管理工作,負責消防維護、巡檢計劃的制定及落實,建立并不斷完善消防設施設備臺賬;定期按要求對管轄區域消防及安防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協助項目負責人定期組織保安員、消監控員進行業務技能、溝通技巧等方面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對不合格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職位福利:五險、績效獎金、帶薪年假、定期體檢、節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