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方針、
政策和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利益,在董事
會的領導下,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二、勇于開拓創新,把公司打造成人才結構合理、思想素質良
好、技術裝備先進、具有現代科學管理水平、有一定技術優勢和特色
的建筑工程公司。
三、制訂并實施公司的整體發展戰略,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
經營目標,領導公司各部門建立良好健全的溝通渠道,負責建設高效
團結的團隊,管理直接所屬部門的工作。
四、負責實施董事會決定的經營和經濟、財務決策,組織建立
和健全生產經營管理,落實各級責任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實行統一領
導,分線負責,并根據考核結果批準實施獎懲,確保工期、質量、安
全、效益。
五、領導編制項目施工生產計劃(年、季、月、周)。負責審定、考核分包單位月、周計劃。并組織貫徹實施:
六、負責組織實施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既定的方針目標。直接領導計劃統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機械設備、現場材料等各項管理工作;
七、組織工員嚴格按施工程序、科學安排施工作業。加強指揮,合理調度,對施工過程質量、環境和安全生產進行控制、檢查,并貫徹糾正和預防措施;
八、負責協調總包各工種間、總包與各分包間交叉施工中相互配合工作。組織對項目施工資源進行協調、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