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中國法律制定研究院內部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
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
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3.合理安排籌融資計劃,運用科學方法籌融資,有效降低成本,規避風
險;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研究院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完成國家政策規定的稅收和費用及地方財政的工作要求;
6.加強與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的聯系,爭取工作支持和業務指導;
7.嚴格執行財政紀律和研究院財務管理制度,堅持分級審批報賬;
8.結合研究院實際,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提出合理化建
議;
9.保管好研究院原始財務憑證,做到不丟失、不損壞、不缺失,保管好
財務印鑒及個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