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職責:
(1)負責業務部業務拓展、經營管理、團隊建設等工作。
(2)負責開展機構業務工作和財富業務,包含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融資融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證券投資基金代銷、代銷金融產品、轉融通、債券質押式報價回購、港股通和股票期權交易等業務,以及集團零售類業務的協同與交叉銷售等工作,協助開展機構類業務。
(3)完成分公司下達的經營目標,提升公司所在轄區域內的綜合業務競爭力和市場份額。
(4)部門成員的日常輔導、培訓及合規管理。
2、招聘標準:
(1)綜合素質要求:正直誠信,積極主動;較強的管理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資源整合能力、溝通能力、信息收集與分析判斷能力;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隊合作精神,對資本市場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具備較為完整的金融知識儲備與實務經驗,具有較強的合規風控意識。
(2)工作經歷與從業年限要求;5年及以上金融從業經驗,過往工作業績優秀;有券商分公司負責人經驗、券商營業部負責人或零售業務團隊負責人經驗的優先。
(3)從業資格要求;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4)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
(5)其他要求;認同興業證券文化和價值觀;身體健康,形象氣質良好;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