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對機構的技術管理工作負總責,對出具的檢測結果的真實、準確和可靠性負責;了解本領域檢測技術的發展方向:對新檢測標準、技術的發展、市場和客戶需求變化保持關注;
2.掌握所負責的測試范圍內相關專業知識,負責組織與檢驗檢測技術相關的培訓和考核和能力確認工作。當遇到技術問題能夠提出并解決問題;
3.有權對相關的技術文件進行審批:
4.負責組織新增項目中檢測方法的可行性、適用性分析和技術驗證、審批工作;
5.對檢測相關人員提出任免、調配、獎懲等建議,責令檢測相關人員改進技術工作:
6.對設備設施購置、維修、報廢等進行審批
審核服務和供應品選購申請中的技術內容。
7.識別檢測程序的偏離、采取措施糾正、預防或減少這種偏離;
8.配合質量負責人,處理投訴和復險以及質量事故處理;
任職要求
1.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和職責權利;
2.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的技術管理工作負總責,確保出具的檢測結果的真實、準確和才靠;
3.掌握環境保護基礎知識、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監測技術規范、布點采樣方法、分析測試方法、質量控制方法、不確定度評定方法、有關安全和防護、救護知識;
4.掌握所負責的生態環境監測范圍內相關專業和識,熟悉所涉及技術領城內相關技術規范要求,檢測標準和檢測方法原理,能夠選擇符合要求的檢測設備和檢測方法,以得出正確的檢測結果;
5.掌握計量溯源、數據處理、報告的審核和出具、方法選擇和驗證,能開展相關技能或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6.掌握所涉及技術領域內設備設施的原理、性能參數及安裝要求,能夠根據擬開展的檢測項目進行設備設施的選型和配置,能夠進行儀器設備原理及使用維護的培訓;
7.掌握所涉及技術領域場地布局、裝修、環境條件要求,能夠根據擬開展的檢測工作對工作區進行設計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