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項目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協助項目公司做好與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各項工作。
3.協助副總經理抓好項目公司、所有參建單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各項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項目公司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系。
5.制定完善項目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6.制定項目公司年度兩錯計劃,監督檢查兩錯計劃落實情況。
7.制定項目公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獎勵、考核管理辦法。
8.制定項目公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逃生演練方案。
9.制定項目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標,與各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10.組織項目公安全生產月度、季度、年度生產例會。
11.組織項目公司安全生產年度檢查工作。
12.組織、配合上級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工作。
13.建立健全項目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工傷認定和工傷鑒定工作。
14.負責項目公司安全生產保衛工作。
15.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任職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工程或安全專業。
2.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安全管理經驗。
3.熟知國家安全管理有關規定。
4.有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5.有安全執業資格證或高級工程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