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可接受大灣區其它城市遠程辦公)
崗位職責:
1、與銀行的風險管理部門、信貸部門等密切溝通,了解銀行的不良資產現狀、風險偏好。根據不同需求,確定資產包定制的方向。
2、根據資產包的特點和銀行的要求,制定差異化的處置策略,涵蓋債務人的財務狀況、信用記錄、資產抵押情況等。運用盡職調查手段,包括實地考察、查閱資料、與相關人員訪談等,準確評估資產的價值和潛在風險。
3、了解不良資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如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等。與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拍賣行、資產管理公司等外部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整合各方專業資源,為資產包處置提供支持。為了能夠推動法律程序順利進行,在必要時,代表公司參與法律訴訟,維護公司的利益。
4、管理不良資產處置團隊,明確團隊成員的職責分工,制定績效考核制度,激發團隊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力。組織內部培訓和交流活動,提升團隊成員的專業技能和業務水平,打造一支高效、專業的處置團隊。
5、與小微企業主、擔保人、債務人、投資者等外部相關方進行談判協商。在談判中,要善于把握對方的利益訴求,運用恰當的談判技巧,爭取最有利的處置結果。
6、面對復雜多變的不良資產處置情況,能夠迅速識別問題的關鍵所在,并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例如,在遇到企業惡意逃廢債、抵押物難以變現等問題時,要通過創新的手段和方法,如利用大數據技術查找企業隱匿資產、引入專業的資產處置機構等,解決實際問題。
任職要求:
1、5年以上不良資產、信貸催收或法律相關行業經驗,熟悉銀行、AMC或金融科技公司運作者優先;
2、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能力,通過司法考試或具有司法從業背景者優先;
3、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金融、經濟或相關專業優先;
4、有大灣區工作經歷者優先,熟悉當地司法環境、執行流程及財產線索查找技巧;
5、熟悉調解、執行、立案等司法程序,具備較強的談判溝通與案件推動能力;6、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抗壓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