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在企業的實施。
2.首營企業(品種)以及銷售客戶的資質審核。
3.指導驗收質量管理工作、確定重點養護品種,建立藥品質量檔案。
4.負責藥品質量的追溯和藥品質量事故或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及報告。
5.質量事故的調查、報告和不合格藥品的報損審查。
6.指導計算機系統質量管理控制功能,以及崗位權限的授予審批。
7.組織制定驗證方案和編寫驗證報告;組織實施冷鏈設施設備的驗證與確認。
8.協助開展員工專業知識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崗前及繼續教育培訓。
9.組織和開展風險排查和風險防控措施。
10.負責對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起草、修訂、指導及督促執行工作。
11.組織制定質量保證體系有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督導實施。
12.審核業務部門提交的購銷單位和首營藥品證明文件。
13.指導質量驗收工作和指導質量管理員建立質量檔案、收集上級監督管理部門紙質或網絡上有關藥品經營管理文件和藥品質量信息。
14.組織收集、分析、反饋內、外部質量信息及時處理分析并反饋至相關部門。
15.組織起草質量體系內審方案、質量目標考核方案,并組織實施內審和考核。
16.對計算機系統質量控制功能進行審查,根據各崗位使用系統權限進行審核。
17.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藥品召回、追回工作。
18.組織相關部門對藥品供貨單位及購貨單位質量管理體系和服務質量的考察和評價。
19.應當組織對被委托運輸的承運方運輸條件和質量保障能力的審查。
20.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季度對藥品采購質量情況進行評審工作。
21.組織相關人員對冷鏈設施設備進行驗證并出具驗證報告。
22.配合總經辦開展新員工崗前和老員工的繼續教育培訓。
23.組織質量領導小組成員開展管理體系與經營過程中的風險排查,進行風險評估和風險管控措施,編纂風險列表。
24.對經營過程中發現藥品質量疑問作出明確的復查結論。
25.負責每月將本單位第二類精神藥品進貨、銷售、庫存、使用的數量以及流向,報所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
26.負責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第二類精神藥品銷毀申請。
任職資格:
1.具有藥學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3-5年藥品經營管理經驗;
2.需要零售和批發工作經驗,熟練處方審核,多部門工作協調處理能力;
3.有執業藥師(中西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