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行管理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合規運行,完成各項經營業績與技術指標(水費收繳任務、利潤指標、環保安全指標等);
(2)負責與水廠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上游企業的溝通與聯絡,協調解決運營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負責水廠班組建設、崗位技術提升、標準化(制度)建設執行與完善;
(4)負責水廠節能降耗、技改創新,組織進行總結歸納、運營分析,提高經濟效益與人工效能;
(5)負責污水處理費的收取,配合并參與水費核價相關工作;
(6)學習貫徹公司的文件精神及工作指示,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2.任職要求
報名者除具備“崗位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任職要求:
(1)環境工程、給排水、企業管理、項目管理等相關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985、211院校環境工程類專業畢業或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優先);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提交報名資料時),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3)具有5年及以上環保行業工作經歷和污水處理廠管理經驗;
(4)熟悉污水處理工藝與設備管理,熟悉國家環保行業法律法規,安全管理、環保合規、質量管理意識強;
(5)具有較強責任意識,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危機事件管理與決策能力,思維敏捷、語言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市場拓展理念;
(6)服從工作安排,能夠接受非常住地項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