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新員工的崗前培訓,確保新進員工上崗前
1.明確本崗位要求和技能;
2、監督、檢查、指導所屬項目的秩序維護工作:
3、督促、檢查轄區內保安對崗位要求的落實:
4、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公共秩序有序的管理:
5、每日進行巡查,內容覆蓋各崗位工作規范、儀表儀容實施情況,重點部位安全、消防設備設施、監控設備、車庫道閘、安保用具、用品等的使用、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保證完好無故障使用,并在各項記錄臺帳上簽名:
6、定期進行消防聯動:
7、負責二次裝飾、防臺防汛、防暑降溫及其他相關階段性工作管理:
8、負責安保隊員考勤、勞動紀律、績效考核、違紀員工等工作:
9、負責進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公共秩序有序的宣傳,定期演練,包括火警在內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10、負責處理本部門內部發生的問題,處理本部門與業主或客戶間發生的問題,并作好記錄,必要時報告公司;
11、執行上級指派不限于上述范圍之工作。
任職要求:
1、身高170cm以上,形象良好,身體健康:從事本崗位工作四年以上,持有監控證、保安證、駕照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