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描述:
1.負責公用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建筑物公共區域的維修;
2.電梯故障、因室內線路故障引起的停電、漏電、因水箱、和室內水管爆裂造成的停電、漏水,應立即搶修,并做好其他維修工作;
3.負責各類計量器具、設備儀表的檢查工作;
4.根據客服中心派發的維修單或者上級安排的任務,按需領取工具和材料,及時趕到維修現場進行維修 ;
5.熟悉轄區供水、供電、消防系統管線路和公共設施等設備設施的位置以及機電設備的使用狀況,會判斷和處理一般的設備故障及處理事故的應急措施;
6.遵守有關水電公共設施運行,維修保養制度,并按規定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保養與運行檢查 ;
7.發生停電停水,火警或者其他突發事故時,應立即到位,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應急措施,保證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并向上級匯報。
任職要求:
1.年齡要求:18歲--50歲
2.證書要求:電工證 ;
3.有1--3年維修經驗,熟悉物業和物業管理基本知識;
4.有良好的工作態度,心態胸懷、脾氣性格;較強的安全意識;情緒穩定,能夠抗壓。
職位亮點:節日福利,節假日調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