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主要負責辦理華南區域(廣東/湖南/福建/廣西/海南)的各類執行案件(主要是買賣類/建工類/不良資產類執行案件),亦可根據執行團隊指派辦理全國其他區域的案件;
2、主要協助廣州/深圳的咨詢同事,分析與判斷是否接受執行案件,或引導客戶委托執行案件,亦可根據指派協助全國其他區域咨詢同事完成上述工作;
3、協助主任律師建立華南區域內的執行知識管理體系;
4、律所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本科或以上學歷,具備法律資格證,需具有律師執業證,執業經驗1-2年優先考慮;
2、具有法院執行法官工作經驗且具備一定的財產調查能力;
3、具有講課或培訓能力者優先考慮;
4、溝通表達能力強,具備良好的人際交往能力及抗壓能力;
5、工作認真負責,具備較強的團隊精神。
福利待遇:
1、薪資待遇:具有競爭力的底薪+個案提成(亦可面議);
2、案件來源:全國直屬十一家分所的咨詢團隊直接輸送優質執行案源;
3、提升空間:可以協助組建執行團隊,亦可協助打造個人專業IP(培訓或講課);
4、五險一金全配齊+雙休+帶薪年假,工作生活有保障;
5、團建活動、員工聚餐、電話補貼、結婚生日禮物、慰問福利從不間斷,團隊氛圍超有愛。
主任寄語:期待與具有執行專長的人士或律師攜手共闖執行案件“藍海”---雖然我們不認識,雖然我們沒有人引薦,但如果您懷才不遇,又想施展抱負,不妨聯系我們,或許別有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