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負責商管公司的全面工作,向商管公司副總負責。
2. 根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和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組織員工向轄區提供公共秩序、保潔、綠化養護、房屋及設備設施運行維護保養等服務。
3. 擬定年度工作(含財務預算)計劃,執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控制管理成本,對本中心的經營管理狀況負責;年終有工作總結。
4. 負責制定健全所屬部門的各類規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指導物業服務中心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和各種處置方法的擬制、演練。
5. 對物業服務中心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和隱患要認真核實、區分責任,提出處理建議。
6. 指導檢查物業服務中心的清潔衛生和環境綠化、美化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清潔、綠化量化管理運作流程。
7. 負責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大客戶(業主)保持溝通,確保與其有良好的公共關系;
8、保安、消防、監控管理;保潔、垃圾清運、專項保潔、特約保潔服務;與商家協調的運營配合;突然事件處置;與警署協調的公共場所治安管理;商場樓層指引與客戶服務;商家管控、清場、客流疏導與統計;設備房管理、市政托管設備房管理、維修、設備運行、維護;工程改造、能耗控制、商鋪進出場調該等;
任職資格:
1. 30歲以上至45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管理專業);
2. 具備2年以上大型住宅,商業等物業管理經驗優先;
3. 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組織、抗壓等綜合能力,有魄力和良好的道德品質素養;
職位福利:包住、通訊補助、交通補助、節日福利、包吃、帶薪年假、績效獎金、五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