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 【現場勘察】負責進行安全評價項目的現場勘察,收集必要的數據和信息。
2. 【技術指導】對安全評價項目的現場有害因素進行識別,指導隱患整改。
3. 【報告編制】根據法規和標準要求,編制安全評價報告,提交各級審核。
4. 【評審修改】跟蹤并確認企業的整改情況,參加報告評審,修改報告,提交最終的評價報告。
5. 【其他工作】完成上級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二、任職要求
【基本要求】
1. 化工、港口、安全工程等相關工科專業專科學歷及以上,有注安師資質。
2. 具有2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有危化/港口/交通/管道等行業項目經驗優先。
3. 具備良好的適應能力和抗壓能力,工作認真負責,接受短期出差。
4. 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文字處理能力。
5. 誠信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6. 有駕照,會開車的優先。
【加分項】
1. 【資質證書】有安全評價師/高級工程師資質者優先。
2. 【項目經驗】寫過危化/港口/管道等行業安全評價報告者優先。
3. 【專業背景】安全工程、化工機械等相關專業畢業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