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負責項目設備/材料合同的催交工作,持續跟進合同執行進展(包括文件狀態/生產狀態/檢驗狀態/發貨狀態等);及時發現問題,對于供貨滯后的合同,督促供應商改進直至設備/材料按照要求交付;協調供應商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應聘人員應具有靜設備/動設備(泵和壓縮機)/管道/電氣/儀表相關專業知識,從事過項目采買/催交/檢驗等工作;
任職資格:
1.大學本科及以上,45周歲及以下;
2.初級職稱及以上;
3.化工過程機械、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學、金屬學、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機械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焊接技術與工程等理工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