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處范圍內供配電、給排水等公用設施(設施)的運行、保養、檢查、維修。
2、負責對管理處范圍內電梯、空調等分包方的保養、維修等工作的監管。
3、負責管理處范圍內電梯、空調的運行操作。
4、負責記錄所有機電設備的運行、維修保養、巡視檢查。
5、負責抄水電表數,并作出總表與分表核對記錄。
6、負責對裝修用水、電的監督管理。
7、負責為業主(住戶)提供維修服務。
任職要求:
1.中專及以上學歷;
2.持高低壓電工證,由物業維修經驗者優先;
3.熟悉物業各項工程和設備的施工、維修、保養、管理,并熟悉施工安全規范及操作。
4.工作地點: 烏魯木齊新市區保利堂悅項目
職位福利:五險、年底雙薪、餐補、帶薪年假、高溫補貼、節日福利、員工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