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負責審核公司各項重大決議、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監督合同履行;
2.參與公司拓展項目的調研、談判,起草項目框架協議及實施合同;
3.控制和預防項目在投資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并提出防范建議,為項目的順利運作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4.負責公司各類法律事務的協商、調解、訴訟與仲裁活動;
5.對公司投資開發模式中涉及的相關政策進行深入研究。
(二)任職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具有崗位相關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一級執業資格人員可放寬至本科學歷學位)
具備2年及以上法務或律師相關工作經驗,有獨辦或主辦專項合規指引、風險識別、合規體系搭建等工作經驗或國企法務工作經驗者優先;
3.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A證考試;
4.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勞動法、國資管理、建設工程、房地產等法律法規優先;
5.具有優秀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獨立思考能力,較強的邏輯能力和工作能力,良好的職業道德。
(入職與第三方國企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