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對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日常巡視、維修、保養,做好交接班工作;
2.完成前臺分派的公區維修、業主室內維修等相關任務;
3.每月進行一次分管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搞好班內外清潔工作;
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工作。
任職要求:
1.45歲以下;
2.身體健康;
3.有低壓電工證/高壓電工證;
4.具備電工專業知識,有物業行業從業經驗優先。
職位福利:入職繳納五險一金、節日福利、季度團建、生日福利、工齡工資、員工餐/餐補、年度體檢、員工旅游、帶薪年假、年終獎、高溫補貼
原標題:《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