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要職責
1.組織實施所屬企業的合并、兼并、分立、清算、注銷等重組事項:。
2.負責集團所屬企業設立的審核工作;
3.負責定期組織對部門職責進行評估,提出調整建議。
4.組織各部門建立健全、更新、完善崗位業務等管理制度;參與評審并定期匯集重大規章制度,適時更新發布;
5.組織開展有關重大制度運行及執行調研反饋工作;
6.負責集團及項目管理業務流程優化重組、運轉及投訴建議管理工作;
7.組織所屬企業和部門提出中長期改革規劃建議,報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同意后實施:
8.督促國企改革工作的貫徹落實與監督檢查:
9.督促推動集團公司管理標準化、流程體系優化工作;
10.承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相關工作:
11.對所屬各企業改革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提出考核評定意見:
12.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信息溝通、簡報編印、資料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