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描述
【崗位職責】
協助項目負責人(不限于以下工作內容)
1、管理項目日常各項工作,不限于工程、安防、環境等2、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客訴糾紛、疑難問題等維護與業戶良好溝通關系,保證各項費用按時收繳3、
4、與外聯單位協調,不限于政府機構、社會組織
【任職要求】
1、高中以上學歷,年齡≤35歲(條件優異者可適當放寬)身高>175cm,無紋身;
2、至少1年以上管理工作經驗,有案場經驗、物業管理、服務性質、銷售性質工作經驗優先;
注:持有消防設施操作員、電工證、物業管理師等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3、過往從軍或工作表現突出,綜合素質高,執行力強,有魄力,能踏實干實事,能接受四海調派。
浙江省(杭州、湖州、寧波、溫州等)
【培養計劃】詳見招聘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