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工作范圍內的設施設備的維修、檢查、保養工作。(包含裝飾、油漆、給排水、機械設備的維修工作等)
2.根據報修情況排出先后次序,按計劃檢修公共區域。
3.負責設備日常巡查情況,并填寫相關設備運行記錄表。
4.完成領導臨時交給的其它工作。
任職要求
1.高中以上或同等專業相關學歷,有物業綜合維修經驗。年齡50歲以內。
2.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熟悉辦公樓內設備設施維修。對電工、鉗工、給排水、空調、木工、油工專業知識有一定的了解,具備一專多能,動手能力強。
3.要有高低壓證
4.白夜休休,兼職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