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生產的政策、法令、規程、標準和規章制度,并經常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決定和規定;
3.編制和審核設備月度、年度維修保養計劃;
4.負責日常設備維修的技術工作;
5.參與設備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工作;
7.負責檢修維護設備的備品、備件購買計劃的審核;
8.參與生產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編制;
10.部門人員的工作考核;
11.部門人員的培訓計劃的擬定,審批和實施;
12.設備操作人員的設備運行考核制度的制定及組織實施;
13.上級安排的其他任務。
考核標準
1.運維保障部日常工作的管理;
2.保證生產系統設備的正常運行;
3.監督管理部門檢修維護人員的安全文明生產。
任職要求:
1.有生產裝置檢修維護經驗,能夠獨立負責和組織低溫精餾設備檢維修工作;
2.能夠編寫檢修計劃、施工方案;能夠解決設備檢修的技術難題;
3.具有較強的溝通、組織、協調能力;
4.熟悉化工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相關規范。
化工類、電氣工程、機械自動化、儀器儀表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十年以上檢維修經驗或八年及以上工程類或化工廠設備檢修維護管理經驗
有氣體行業(特氣或空分) 設備管理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