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分析律所的培訓需求,組織制定律所各類崗位人員的培訓計劃并具體實施;
2、根據律所發展的要求,針對各類崗位、設計培訓方案并具體實施;
3、根據課程體系的更新,制定和完善現有培訓內容;
4、完善及研發培訓課程,編制相應的培訓課件;
5、掌握培訓市場動態和最新管理知識,為制定培訓計劃服務;
6、發掘律所內部培訓資源,豐富課程內容,設計課程結構,做好現場把控、根據課程反饋不斷完善培訓內容;
7、做好培訓記錄并跟進培訓后的效果反饋,分析總結提出培訓管理與課程完善合理化建議;
8、監控計劃的進展、質量狀況等,使之符合預定的要求,通過監控、糾錯、革新等舉措,從整體增進現有體系的秩序性或新建體系來提高業務質量。
任職資格
1、??埔陨蠈W歷,專業不限;5年以上企業培訓工作經歷;
2、熟悉培訓行業和企業培訓體系構建及培訓工作的相關流程;具有構建現代化培訓體系的理念,具有構建培訓課程體系的操作經驗;
3、對構建企業文化及貫徹執行有獨到見解者優先;
4、分析能力、溝通能力、執行能力及抗壓能力強。
5、能夠把握別人的態度、興趣、觀點和行為方式等;
6、能夠將復雜問題有效分解,使之更容易理解與把握,且能根據知識、經驗和常識,迅速發現問題和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