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經歷,且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滿足以下其中一條或多條業績:
1:近10年累計完成公路路基路面各類養護工程不少于70公里,其中二級及以上公路不少于30公里,且工程質量合格。
2:近10年累計完成大橋及以上預防養護工程不少于1座、中橋及以上修復養護工程不少于1座,且工程質量合格。
3:近10年累計完成公路長隧道及以上土建結構養護工程不少于1座、中隧道及以上土建結構修復養護工程不少于1座,且工程質量合格。
4:近10年累計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設施養護工程不少于100公里,其中一級及以上公路不少于4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