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項目所有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解決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3、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技術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長遠規則,并組織貫徹執行和實施。
4、組織編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標準化工作實施手冊并在項目上指導推廣實施。
5、定期對項目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整改,抓好典型,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6、檢查班組、分包單位的所有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三級教育、培訓工作、消防演練工作、生產考核工作、機械設備管理工作等落實情況。
任職要求:
1、大專及以上學歷,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安全管理、工程管理及土木工程等相關專業。
2、熟悉國家、地區、行業安全法律法規,并有3年及以上現場安全管理經驗。
3、具備一定的管理能力、協調能力、一定的職業道德素養、服從領導安排。
4、具有一定安全防范、消防等知識,同時具備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5、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或“安全員C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