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參與法律、法規規定屬于管理局內部審計職責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建設項目、政府采購、重大投資活動、融資決策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業務決策程序,對決策程序、依據進行監督;
2.組織開展管理局年度審計項目,收集、整理內部審計工作資料,編制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
3.負責協助外部審計機關對管理局開展審計,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辦理審計機關委托的審計事項;
4.完成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2.年齡40周歲(含)以下,中共黨員;
3.具有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大型園區、法定機構等同類型崗位3年及以上經驗;
4.具有較強的綜合文字材料處理能力、學習能力、抗壓能力;
5.特別優秀者可放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