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審查土建部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監理實施細則/施工專項方案等。
2. 檢查、評定在建項目的土建部分工程質量、工程材料質量、監理單位的監理質量等,及時排查質量問題。
3. 督導施工單位按期完成土建部分工程進度計劃;及時跟蹤施工進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4. 督導施工單位執行項目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規范,負責土建部分的施工技術核查,及時排查安全文明隱患。
5. 參與、配合總部組織的項目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檢查工作。
6. 提議土建部分工程返工、停工簽證,并報上級審批。
7. 對預算外現場必須發生的土建部分工程臨時性變更進行跟蹤、核實,如實簽字證明,并報上級審批。
8. 跟蹤、監督土建部分工程簽證、變更方案的落實。
9. 負責項目土建工程類與材料類供方日常關系維護及履約評估。
10. 參與項目工程后評估,負責土建部分的后評估工作。
11. 完成領導交辦以及責任內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