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近3年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1項合同額5億以上的房建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資料、項目經理變更證明、獲獎證書、獲獎紅頭文件、四庫一平臺任職截圖等),提供原件掃描件必須有項目經理任職證明;近三年曾以項目經理身份獲得過1項房建類項目國家級質量獎項(國優、魯班、詹天佑等),以獲獎證書時間為準。
②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1項合同金額在5億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在10.0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或工程總承包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資料、項目經理變更證明、獲獎證書(若有)、獲獎紅頭文件(若有)、四庫一平臺任職截圖(若有)等),提供原件掃描件必須有項目經理任職證明。
③近三年以項目經理身份承擔過1項合同金額在10億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積在30.0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或EPC或工程總承包業績。需提供業績證明材料(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資料、項目經理變更證明、獲獎證書(若有)、獲獎紅頭文件(若有)、四庫一平臺任職截圖(若有)等),提供原件掃描件必須有項目經理任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