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描述:
1.確定項目監理部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
2.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3.主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監理部文件和指令;
4.審定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
5.審核簽署承包單位的申請、支付證書和竣工結算;
6.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
7.主持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8.調解建設單位和承包方的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審批工程延期;
9.組織編寫并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任職要求:
1.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備全國監理注冊監理工程師(交通)執業資格;
3.能吃苦耐勞,適應環境壓力;
4.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協調與溝通能力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領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