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引導集團公司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公司合法經營,維護公司權益。
2、全面負責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管理、審計督察、籌資融資和稅務工作,負責制定修訂完善集團公司財務、會計等相關制度、規定、辦法、細則和流程,并組織實施,推動提升企業經濟管理水平,提高經營效益。
3、負責制定集團公司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財務成本計劃,并加強月度季度分析和預判,保證集團公司經營及財務運行按計劃穩步推進。
4、負責審核簽署集團公司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費用計劃、信貸計劃、財務報告、會計決算報告。
5、負責日常財務開支及費用的報銷審批,嚴格一支筆審批制度;堅決按照授權和制度流程辦理報銷業務,杜絕多頭審批和逆流程操作。
6、參與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對相關決策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視角提出意見建議。
7、強化集團公司財務集中管控,負責構建和搭建集團統一的財務運行系統,依靠科學的系統
對整個財務流程實施管控,對財務成本予以控制。
8、統籌負責管理集團及所屬的資產,對所有資產進行清理、登記、價值評估和據實入賬,并按規定計提減值準備;梳理所有集團公司負債,對集團及所屬資產狀況及財務家底做到清晰明了,如實反映集團公司資產負債率,為銀行授信及集團經營決策提供真實可靠依據。
9、全面負責集團公司籌資融資工作,協調集團與各家金融機構的關系,把控負債額度,調整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務實選擇主要合作銀行,提升資金的效率和收益。
10、負責集團公司稅務工作,協調與稅務部門的關系,確保集團及所屬依法照章納稅,合理避稅。
11、負責集團財務檢查及審計工作。
12、負責集團財務人員的教育管理及培訓工作。
13、完成董事長和總裁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需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財務管理、會計學、金融、經濟或相關專業,持有注冊會計證書.
2.需有10年以上財務管理經驗,其中5年以上海外(歐洲)財務管理工作經歷者,精通國際會計準則(IFRS),熟悉歐洲稅務法規及財務合規要求。
3.英語需達到流利水平,能夠適應海外工作環境及跨文化溝通。
4.國際四大會計事務所人員可有限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