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消防管理條例》。
二、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安全原則,配合領導落實公司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三、熟悉公司各部門的位置以及消防重點部門的基本情況。
四、嚴格執法。加強防火安全巡查,發現隱患或違章,及時整改,消除隱患。
五、定期對公司所配備的各類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統計、調整、更換,確保器材的性能良好。
六、認真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普及和消防技能的培訓、演練,提高全院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與防范能力。
七、做好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和消防檔案的整理匯編工作。
八、做好每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獎懲和考評制度。
九、依法行使管理職權,在消防檢查和執勤中,做到依法、文明、規范,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
崗位要求: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退伍軍人,身高175cm,身體安康;20-35歲以內;
⒉.組織紀律性強,服從指揮;
3.掌握消防知識,能純熟使用各種消防設備,掌握及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4.具有處理突發事件沉著,冷靜的素質;
5.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6.嚴格履行崗位職責,敬業盡職,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職位福利:節日福利、包吃、餐補、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