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按照鍋爐操作規程要求做好鍋爐的生產運行操作, 保障鍋爐運行安全;
2、根據生產作業計劃安排運行鍋爐, 滿足牧場需求;
3、在化驗員的指導下完成鍋爐用水的軟化水處理操作;
4、做好鍋爐的日常維護保養;
5、配合相關技術人員進行鍋爐的專業(特種設備)維修;
6、真實、完整地做好鍋爐運行、保養、維修、交接班記錄;
7、完成其他臨時性工作。
任職要求:
年齡在50周歲以內,有鍋爐工操作證,熟悉和掌握鍋爐的基本知識和設備狀況,具有1-3年以上的鍋爐運維工作經驗,熟悉鍋爐設備的運行管理,具備熟練的操作技能和排除障礙的能力,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會操作裝載機。
原標題:《鍋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