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 保安 10名
一、保安崗位職責:
1.安全管理與巡查:負責商業綜合體整體安全巡查,監控和記錄異常情況,確保無安全隱患。
2.突發事件處理:在發生突發事件時,迅速響應并妥善處理,確保人員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
3.車輛與人員管理:管理商業綜合體內部車輛停放秩序,確保交通順暢,同時對進出人員進行登記和檢查。
4.配合其他部門:與商業綜合體的其他部門保持密切溝通,共同維護商業綜合體的正常運營秩序。
保安任職要求:
1.教育背景:初中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或有相關保安工作經驗者優先。
2.身體條件:65歲以下,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能夠適應保安工作的強度和要求。
3.有保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