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資本運作和產權管理相關政策研究,制定相關規范制度;
2.負責指導所屬企業推進上市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事項;
3.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重組整合,推進國有資本布局優化;
4.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產權轉讓、增資擴股、合并、分立、注銷等事項:
5.負責集團及所屬企業持有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工作;
任職要求: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理學、工學相關專業,40歲(不含)以下;
2.5年以上證券投行或大型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工作經歷,主導或深度參與的證券化或股權運作項目不少于3個,具有較強的項目運作能力;
3.掌握國有產權管理和資本市場相關政策法規,熟悉金融、財務、評估、法律等相關知識;
4.具備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承擔較大工作壓力,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5.具有注冊會計師、律師等職業資格者優先,特別優秀者可適度放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