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集團公司戰略目標建立和完善公司內審體系,建立審計工作機制,制定審計制度、規范和流程:
2.負責集團審計工作,承擔獨立監督職責,執行風險評估,確定審計范圍,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并實施;
3.梳理、編制集團公司內控審計制度、工作流程、編制內審方案并負責推動落實;
4.負責建立對于資產和資金使用的監控機制及其它財務監控機制,發現違規現象時,及時采取預警措施;
5.審核所有涉及集團公司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并上報上級領導;
6.負責集團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的財務收支、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和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審計;
7.協助政府審計部門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的獨立審計活動;
8.負責組織集團公司重大財務異常情況進行專項經濟責任審計;
9.負責組織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活動、重大項目、重大經濟合同、對外投資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和審計工作;
10.負毒對集團本部及下屬企業中層及以上干部、重要管理崗位(如投融資崗、財務崗、招投標及項目管理崗)人員進行任期、離任審計工作;
11.負責公司本部及下屬企業的內控體系進行審計;定期和不定期對集團及下屬企業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出審計意見;
12.負責跟蹤監控集團本部及下屬企業財產和資金的使用情況,流程運行狀況,分析資產報表,判斷企業運行效率,及時發現風險必并提出改進意見;
13.負責集團及子公司法律風險把控管理與應對工作;
14.負麥與與上級主管部門、對口北務單位以及集團公司各部門、子公司的溝通和協調工作,確保本部門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黨員優先考慮;
2.財務、審計類專業;
3. 中級職稱及以上;
4.熟悉掌握國家、區、州等下發的招投標法律法規;
5.熟悉財務、審計、工作內容及流程操作程序;
6.5年及以上財務、審計工作經驗;
7.高度的敬業精神和工作責任心;較強的領導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8.熟練操作辦公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