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建立健全院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堅持依法審計;
2.編制審計工作計劃、審計方案,擬訂審計報告,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
3.依法對院內經濟活動以及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維護院的合法權益,做好經濟案件的查證審計工作;
4.對院內經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組織或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果形成報告,提供促進管理決策的專業意見;
5.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任職資格:
1.審計、法學類等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相應學位證書;
2.中共黨員優先;
3.具備大型央企或地方國企相關崗位工作經驗者優先;
4.具有較高的文字寫作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以及較強的團隊建設和協作合作能力,能練使用自動化辦公軟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