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
2、擬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和評估,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5、負責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處理,做好各類事故的統計匯總上報,制定防范措施并檢查落實。
6、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7、深入作業現場,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9、負責業務范圍內安全資料的編制(安全大檢查方案、公司及政府要求檢查總結報告)、整理,文件的接收、傳達和落實。
10、充分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對重點工程或項目采取重點管理措施并定期對安全工作進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議和措施。
任職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工程管理、采礦工程、電氣、安全工程(礦山安全方向)專業;
2、年齡45歲以下,有10年及以上采礦或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經驗。
3、熟悉礦山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
4、較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及熟練運用辦公軟件的能力。
5、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或注冊監理師證書者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