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負責全集團安全生產體系的搭建,礦山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礦山生產活動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
2. 制定和實施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并監督執行;
3. 對礦山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4. 定期組織礦山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5. 在發生礦山事故時,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并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
6. 參與礦山安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提出改進礦山安全狀況的措施和建議。
任職要求
1.熟悉掌握礦山安全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程規范,具備礦產開發企業安全生產體系搭建的實操經驗;
2.具有金屬非金屬專業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
3.50歲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五年以上金屬礦山工作經驗;
4.身體健康,能適應高原礦山工作環境,能接受出差;
此崗位工作地點在和田、喀什、克州、巴州各礦山。
福利包括:年底14薪、績效獎金、帶薪年假、五險一金、節日福利、員工食堂、定期體檢、工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