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酒店所有安全及防火事務,同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工作關系。
1. 建立可靠的治安、消防、安全保障體系,抓好安保人員的業務培訓,并直接領導安保工作;
2. 制定、執行和落實酒店關于安全方面的政策、規章制度,監督、檢查酒店范圍內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 確保酒店財產、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4. 組織對酒店各個部位的安全檢查和日常巡視、巡邏;
5. 制定安全警衛方案,組織警衛力量,保證重大宴會活動及賓客的安全;
6. 落實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布置和檢查,及時溝通信息,確保酒店正常的業務運營;
7.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開展以“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全災害事故)為中心的安全法紀宣傳教育,經常組織安全檢查,對酒店員工進行安全方面的培訓和組織防火演習等,并采取切實措施,防患于未然;
8. 遇發生危急事件(如:意外事故、自然災害、刑事案件等),必須到現場進行緊急處理;
9. 同當地的公安、消防機關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
10. 制定并落實酒店安全制度、緊急情況處理規定和程序;
11 .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資格:
1. 大專及以上學歷;
2. 接受過(公安、司法)專業學習、培訓, 5年以上酒店安保部管理工作經驗;
3. 掌握酒店管理基礎知識,掌握治安、消防專業知識和禮節禮貌常識;
4. 掌握刑法、旅游法規,熟悉治安管理條例,熟悉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條例;
5. 能組織和領導治安、消防活動,能處理突發的案件和事故。